2025年貴陽市有機肥確實存在減免稅收政策,以下是對該政策的詳細梳理:
一、政策背景
為了促進有機肥產業的發展,減少化肥的過量使用,改善土壤質量,并保護生態環境,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有機肥產業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在2025年繼續有效,并適用于貴陽市。
二、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免征:
政策內容:對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生物有機肥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自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即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退稅:
政策內容:對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綜合利用產品,實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稅退稅政策。
備注:具體退稅比例和申請流程需根據貴陽市當地稅務部門的具體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優惠:
政策內容: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已經從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備注:該政策適用于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有機肥生產企業。
三、申請與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
生產原料:使用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為主要生產原料。
產品質量:生產的商品有機肥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生產規模:年生產規模達到一定量(如年產10000噸以上)。
企業資質: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合法經營,并具有正規的肥料產品登記證。產品需經質檢部門抽查合格,且每年需經市農業部門組織的肥料產品正規小區試驗,肥效顯著。
四、申請流程
符合申報條件的生產企業向所在區農業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申報。
區農業主管及區財政部門審核后以文件的形式于規定時間前分別向市農業局和市財政局申報。
市屬生產企業直接向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申報。
市農業局根據肥效試驗情況和質量抽檢情況,與市財政局商定初選補貼企業名錄。
經審核確認的有機肥生產企業在銷售有機肥時,必須建立臺帳,記錄生產量、銷售量、銷售地點、銷售對象等信息。
市農業局將會同市財政部門,對企業生產情況進行實地考察,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合格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五、注意事項
企業在申請稅收優惠時,應確保提供的資料真實、完整,并符合稅務部門的要求。
企業應密切關注稅務部門發布的最新政策動態,確保及時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綜上所述,2025年貴陽市有機肥存在明確的減免稅收政策,這些政策旨在鼓勵有機肥的生產和推廣,促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動農業綠色發展。